📣我最近接受了報導者的訪談,希望能協助點出一些環境檢測的問題,以及亟需改善的重點。
🤔目前環境檢測最根本的問題在於缺乏專法。沒有專法,將對環境檢測帶來哪些問題?
1⃣ 立法的管理權不明確,讓環檢所難以訂定子法來管理不同的檢測機構及檢測類別。
2⃣ 執行單位各異,當管理各類污染防治法的主責單位與環檢所發生衝突時,將導致多頭馬車。
3⃣ 全部交由環檢所以《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》行政裁量,缺乏齊一的裁量基準,更容易受到業者與法院的挑戰。
4⃣ 對於遵守法令的業者也缺乏獎勵和輔導的力道。
✅過去我在2016年底曾召開「如何提升環境監測、調查數據之公信力」公聽會;我相當重視的是,該如何強化第三方團體的角色,居中負責環境檢測的發包、執行及檢測機構評鑑等業務。
✅我認為,有完善的第三方團體協助進行支付等工作,才能改善原本夾在廠商與政府之間的檢測業者,不會直接受到廠商影響、也讓價格資訊透明化,更根本地改善環境檢測的數據品質,並且建立起廠商、檢測業者與政府之間更長遠的信任。
🔍延伸閱讀:
《【環檢界的官民鴻溝之二】詹順貴人去政息,環檢「代收代付」能成嗎?》
https://www.twreporter.org/a/environmental-analysis-laborat…